更新时间:2025-09-06 10:18:04   作者:网友投稿   来源:网友投稿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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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2024年5月30日我与你签订的《房屋买卖合同》的约定,你应在2024年6月18日之前支付购房款3990000元,并办理过户手续。现你方拒绝购买涉案房屋,构成根本违约。
因此,我特正式函告如下:
一、解除我们签订的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时间以向你发送该通知的时间为准。
二、为避免损失扩大,希望你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,联系我或者中介再次确认你是否继续愿意购买涉案房屋。逾期不回复,解除时间以此通知为准。
三、你是违约方,且属根本违约。在我房屋尚未出售、损失暂时无法确定的情况下,我先没收定金,其他损失我会保留另行起诉的权利。#解除买卖合同的通知#解除通知#
望慎重对待,特此函告!
通知人:
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