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05-12 11:23:13   作者:网友投稿   来源:网友投稿点击:
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约2000余万人。日本的入侵造成了大量的难民和移民。据抗战第二年路透社报道,“因战线之扩大,逃出多年居住之都邑、故乡、流为所谓难民者,实达5千万人,其中1千6百万人,生活贫困至极,成为真正之难民。到抗战第八年,这些人数不断随著战争局势的扩大而增加,迁徙范围也不断扩大。其准确数字迄今尚无定论。”
在沦陷区,日军所到之处多有屠杀、抢劫、强奸、纵火的行为,后逐渐发展为所谓“三光”政策。未占领地区的居民,则要受到空袭的灾难,涉及多个省份。在抗战期间,共计被敌伪杀死或被虐待而伤病致死者317万人,被捕壮丁276万人,鳏寡孤独及肢体伤残者296万人。日军还对中国后方城市进行了多轮轰炸,重庆作为当时的陪都受到日军三轮大轰炸,造成死亡9218人,受伤13908人;重市以外之民众,死亡13301人,受惕伤12102人;全部合死亡22519人,受伤26010人。
在交战区,平民所受灾害更大,1938年6月,国民党为阻止日军进攻,炸开郑州东北的花园口大堤,致使黄河改道,使豫、皖、苏3省40多个县市的广大地区沦为泽国,近90万人葬身洪流,上千万人流离失所,并形成了连年灾荒的黄泛区。
抗战结束后,国民政府就开始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,至1947年5月20日,行政院赔偿委员会公布的数据,全国公私财产直接、间接损失及军费损失相加,总计损失为559余亿美元。1991年,国务院发表的概略统计数字为620亿美元(按1937年美元计算,下同),战争消耗400多亿美元,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亿美元。
对于敌后各抗日根据地、中共中央及地方党委也非常重视战时的损失调查统计,据1946年7月新华日报社披露,晋察冀、晋绥、晋冀鲁豫、冀热辽、山东、苏皖、中原等七个解放区,损失耕畜(牛驴骡马)630万头,烧毁房屋1951万间,损失粮食11亿担,损失农具家具2.2亿件,损失被服2.2亿件。有难民2600万人处于饥饿状态,其中约有1000万人颠沛流离于死亡线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