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05-14 10:03:54   作者:网友投稿   来源:网友投稿点击:
1619年,也就是明万历47年,广东青年袁崇焕考中了进士,后来被派往福建邵武任知县,1622年以通晓兵略被荐为兵部职方主事。上任后,他凭着自己的果敢,单骑出山海关察阅形势,对如何抵御后金的进攻了然于胸,返朝后自请守辽。后因精通军事,胆略过人,打了许多大胜仗而升为辽东巡抚,又加兵部右侍郎。
袁崇焕作战非常勇敢,在宁远与努尔哈赤的战斗中,不幸中矢负伤,他就撕裂战袍,裹伤再战,打退了金兵多次进攻,最后把努尔哈赤也打伤,金兵只好收兵败退。
在他的战争生涯中,取得了宁远大捷,宁锦大捷,保卫京城等重大胜利,连毛主席都称他为“明末爱国领袖”。但就是这样一位“爱国领袖”,后来却被以叛国罪被崇祯皇帝凌迟处死。
袁崇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被处死,不会令人感到太意外,因为有皇太极的离间,有崇祯皇帝性格的暴戾,还有阉党的报复,诸多原因叠加在一起,袁崇焕必死无疑。
皇太极的离间,目的非常明确,就是要弄死袁崇焕;崇祯皇帝的暴戾也有据可查,他连自己的女儿都敢举剑断其臂,杀别人还不是连眼都不要眨;阉党报复也是必然的,因为袁崇焕曾多次蔑视阉党,甚至公然拒绝崇祯皇帝派来的阉党监军。
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京城的民众居然对袁崇焕恨之入骨,当袁崇焕被押到菜市口,准备行刑时,京城的民众纷纷赶到刑场,高呼口号,他们的爱国热情被最大限度地激发起来,对袁崇焕这样一位叛国贼真是恨不得饮其血啖其肉。后来果然有许多民众纷纷给刽子手投掷铜钱,买袁崇焕的肉生吃。因袁崇焕被执行的是凌迟,要在他身上割3357刀,那么至少有3357位民众生吃了袁崇焕的肉了。
这件事史书是这样记载的:袁崇焕被凌迟时,“百姓怨恨,争啖其肉,皮骨已尽,心肺之间犹叫声不绝,半日而止,所谓活剐者也……百姓将银一钱,买肉一块,如手指大,啖之。食时必骂一声,须臾崇焕肉悉卖尽”。
百姓为什么如此痛恨袁崇焕,非要生啖其肉不可呢?
因为百姓都认为自己是爱国的,而袁崇焕是卖国的。
那么普通的百姓没有跟在袁崇焕身边,怎么知道他卖国?
当然是朝廷说袁崇焕卖国,列举了诸多罪状,所以袁崇焕就是卖国贼了。
不过虽然袁崇焕的卖国帽子戴得很冤,但他也并非一点错没有。
比如他善夸海口,说五年可以光复辽东,结果不但辽东没光复,还让敌人打到了京城脚下。又比如他刚愎自用,擅杀大将毛文龙。但这些都和卖国沾不上边。
但朝廷说你卖国了,是叛徒,那你就肯定是叛徒,是卖国贼。
任何时候,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,都不会从大角度深度地独立地去思考问题,他们多数时候只会盲从,只会随大流。再加上历代封建统治者实行的都是愚民政策,害怕民智开启犹如害怕洪水猛兽一般。几千年的文化传统教育让人们觉得皇帝就是天,皇帝就是真龙,崇祯也一样,虽然明朝从天启开始就已经不可收拾了,可老百姓的眼里高高在上的皇帝依然是神明一般的存在,皇帝说你是卖国贼,你还能不是吗?
所以袁崇焕的肉被生吃也就不奇怪了。
只可惜他当时只有46岁。